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发〔2010〕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深入开展“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领导重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根据省水利厅综合考评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授予西安市、渭南市、安康市和蓝田县、户县、凤翔县、千阳县、礼泉县、永寿县、铜川市王益区、蒲城县、富平县、安塞县、子长县、子洲县、府谷县、镇巴县、宁强县、旬阳县、白河县、丹凤县、山阳县等22个市、县(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全省“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连续10年荣获“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子洲县人民政府竞赛活动特等奖,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