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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侨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侨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199号)


重庆侨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王芳、刘云、孙华分别将持有你司79.74%、10.13%和10.13%的股权以2017.422万元人民币、256.289万元人民币和256.28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耀东集团有限公司(BRIGHT ORIENT GROUP LIMITED,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以下简称耀东公司)。股权变更后,你司变更设立为外资企业。耀东公司应在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股权转让对价。
  二、同意你司名称为:重庆侨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Global Water And Electricity Development CO.,Ltd.;地址为:中国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39号;公司投资者为:耀东公司;公司类型为:外资企业;公司经营年限为:自新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0年。
  三、同意你司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设施建设、经营;水源、环保设备开发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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