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加快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地区封锁,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省物流服务市场。(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物产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二)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负责。)
九、制订和完善物流产业政策
(二十三)抓紧制订和完善支持物流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交通管理、企业兼并重组和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西安铁路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银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
(二十四)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物流合作,推动物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强省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国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加强物流“软环境”建设。(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五)建立物流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物流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一、认真制订落实专项规划
(二十六)进一步修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综合规划,并组织制订农产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应急物流规划均在2010年6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