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宁建办发[2009]64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为深入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9]5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建筑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分级督办机制。增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杜绝“三违”现象,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地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以及安全生产地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