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建发[2009]51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27号精神,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现将《2009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9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的恶性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2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尊严为目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和不具备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进行项目建设的;严重威胁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执法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