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城市建设负债规模,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多方引导国内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优化管理秩序,整合管理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市民参与面,继续抓好以投诉解难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数字”城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市区与郊区、治标与治本、整治与疏导并举,努力营造“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驻共建”的城市管理新氛围,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结构合理、开放透明、统一协调、足以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市民安居乐业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林业、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在全市上下形成舆论宣传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参与广泛的城市管理新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要逐步引入公众听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和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
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人居环境、园林城市(县城)、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并将城市管理纳入创建活动内容,利用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各县(区)要对有关城市管理领导干部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城市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分管县(区)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专题研讨班,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
陇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