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陇政发〔2009〕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37号)精神,促使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逐步适应城市基础设施容量不断扩大和人民群众对城市优质空间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就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城市是广大居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家园,创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加强城市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城市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衡量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管理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脏乱差屡治不绝等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要求的逐步提高不相适应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与时俱进,不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市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程序,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市民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县(区)、街道三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职权。
2、强化法治,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城市管理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