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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豫人口办〔2009〕23号)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口计生委:

  现将《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09年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关键之年,是普法工作巩固成果、开拓创新的重要一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法〔2009〕22号)精神,特制定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率先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为目标,以提升人口计生部门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育龄群众依法自我维权意识为出发点,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一学三讲五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1、以“一学三讲五进”活动为载体,提高育龄群众权利和义务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健全的优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所规定的公民依法生育权、知情选择权、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权以及获得奖励与优待权等权利的宣传,真正把法律交给群众,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增强依法生育和维权意识。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增强公民依法参与和管理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减少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二是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现场咨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三是以法律法规颁布或实施纪念日为契机,认真组织纪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一周年、《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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