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确认省级机关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省级机关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院评价和评审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的通知》(闽卫函〔2008〕731号)要求,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福建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方案》,对你院申报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进行现场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并经省医院评价和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认你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希望你院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推进医院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良好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