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9〕382号)


省教育厅:

  贵厅《关于报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08]113号)及附件收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000人,全院教职工538人。学院现分三个校区办学(即杜园校区、螺洲校区和龙腰校区),占地面积272.89亩,建筑面积13.38万平方米,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由于三个校区相互分隔,增加了学院管理难度和办学成本。考虑到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省政府2009JK0012号文的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可研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该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文山大坪顶。

  三、建设单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总占地面积约290亩,总建筑面积11770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9400平方米、实验楼28700平方米、图书馆10400平方米,师生活动中心1500平方米,校行政用房5200平方米,系行政用房4100平方米,会堂3300平方米,学生公寓32000平方米,食堂5100平方米,后勤用房800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31800万元。资金来源: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老校区置换、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等渠道解决。

  六、建设期限:2009年至2010年。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