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9〕381号)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明发改农业[2009]108号)收悉。省水利厅以闽水计财[2009]33号文提出行业审查意见。为完善尤溪流域防洪体系,提高尤溪、大田两县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大田县石牌、福塘、温镇3个河段和尤溪县沙洲、西城区2个河段。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防洪堤总长17.789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长17.118公里,加高加固防洪堤长0.671公里,新建移动排涝站5座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