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浦县赤湖镇将军澳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9〕496号)
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漳浦县赤湖镇将军澳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省海洋与渔业局以闽海渔函〔2009〕197号文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09〕48号文提出评估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等前置审查(审批)事项附件齐全。为加快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漳浦县赤湖镇将军澳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湖镇将军澳二级渔港
1、建设地点: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
2、项目业主:漳浦县赤湖镇政府。
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码头泊位2个,长度700米,新建护岸162米,形成2.6万平方米陆域,用以布置卸鱼区、交易区、冷藏制冰区、管理区、水产品加工区等设施。
4、建设年限:2009-2010年。
5、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19万元。除省级渔港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漳浦县赤湖镇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其它要求
1、请按照《福建省渔港建设投资管理办法》(闽发改农业〔2004〕242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基建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请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由项目所在县(区)发展改革局商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3、根据《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漳浦县赤湖镇将军澳二级渔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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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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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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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采用
招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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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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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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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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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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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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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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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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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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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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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9万元,且项目资金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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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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