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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开展一次读书学习活动。在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读书学习活动。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认真学习总局下发的《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正反典型教育材料汇编》和省纪委要求学习的《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和《从政提醒》-领导干部必修的25课两本书。

  2.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三项法规”活动。根据中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员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好“三项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第二阶段:廉政警示教育和自我查找不足阶段。时间一周(第三周)。

  1.开展一次正反典型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永不凋零的巴山红叶》和《高墙悲歌》等正反典型电教片。另外,组织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2.组织一场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邀请从事纪检工作的领导、专家来我局为党员干部作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专题报告,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3.开展一次廉政勤政谈话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组领导有针对性地对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和避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时间一周(第四周)。

  1.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党员干部要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改进,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

  2.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通过榜样示范和警示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这一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并推荐一名同志作交流发言。

  四、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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