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3线漳平半华至城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9〕1077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省道203线漳平段(半华至漳平城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请示》(龙发改产业【2009】29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省道203线漳平半华至城关公路是省道203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入闽通道之一。目前该路段等级标准较低,已不能满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应急交通保障的需要。为完善省道路网布局、发挥省级干线公路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提高应急交通保障能力,改扩建省道203线漳平半华至城关公路是十分必要的。
二、省道203线漳平半华至城关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漳平市半华(与永春交界处),经宽田村、象湖镇、溪南镇、上坂、下小潭、五一林场,东坑口、东坑口大桥、下桂林,终于漳平城关下坑,全长62.8公里。根据省道规划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情况,同意本项目起点至象湖镇段(9.8公里)和溪南互通出口至东坑口(约27.2公里)采用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其余路段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过城镇路段路基适当放宽,采用全路幅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颁布的《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本项目部分路段沿老路改造,要尽可能利用老路,具备条件的路段可路基适当放宽,同时做好不同技术标准路段的衔接,做好老路利用桥涵标准的衔接,确保达到规范标准、确保行车安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369万元,资金来源由漳平市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