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道201线城厢太湖至东沙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9〕1087号)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省道201线莆田境内太湖至东沙段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的请示》(莆发改[2009]282号)及有关附件悉。为加快我省省级干线公路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009年3月我委以闽发改交能【2009】48号文批准省道201线城厢太湖至东沙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12748万元。但随后项目具体测设过程中发现征地面积增加较多且原来项目设计中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有较大误差。鉴于以上原因,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省道201线城厢太湖至东沙公路起于莆田市城厢区太湖,经东朱、下尾、下张边、西黄、东港,终于东沙(与仙游交界),路线长14.5公里。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及城镇规划、交通量预测,同意省道201线城厢太湖至东沙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宽度15米,过城市规划区路段结合城市规划要求适当放宽控制,路面采用全路幅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