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编小汽车呈批表》(车编表4)、《定编小汽车的函》(车编表1)。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办事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sztb.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八、审批决定机关
广东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九、审批程序
(一)受理申请。
(二)提出初审意见。
(三)转报省小汽车定编部门。
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十、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仅在《定编小汽车呈批表》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经我市小汽车定编部门审核后,方能报省小汽车定编办审批。
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02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使用机场规划用地审核
一、审批内容
使用机场规划用地审核。
二、设定依据
《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发布)第
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