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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关于编纂出版《陇南六十年图典》的意见的通知

  ⑺国营林场、重点企业、民营企业、明星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⑻其他经济建设工作。

  (四)第四编:文化建设

  ⑴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等行业管理工作。

  ⑵科协、文联等文化学术团体管理工作。

  ⑶气象、地震、测绘、技术检测、环境监测、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科技开发、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⑷幼儿园、学校、新闻、图书、博物、文艺表演团体、娱乐业、广播电影电视传播机构等工作。

  ⑸其他文化建设工作。

  (五)第五编:社会建设

  ⑴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老龄等行业管理工作。

  ⑵社会安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就业服务、社区建设、住房改革、旅游、律师事务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⑶医院、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地方病管理等公众服务工作。

  ⑷工商联、残联等群众团体,专业性、行业性及其他社会团体工作,宗教组织活动等。

  (六)第六编:重要名录

  ⑴机构沿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所属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部省属单位、县区各大领导机关机构沿革名录。

  ⑵重要人物:①市级领导班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历任成员名录;②县区领导班子历任主要负责人和现任成员名录;③市直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历任主要负责人和现任成员名录;④全市历任正高级职称和现任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录;⑤全市在全国学术团体历任理事和在全省学术团体历任常务理事、现任理事职务以上专业人员名录;⑥全市历获国家和省部级荣誉奖励人员名录;⑦全市历任全国、全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副地级以上职务人员名录;⑧全市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知名人士名录。

  以上所称“现任”人员,均指2009年6月末在任人员。各承编单位整理时,暂以2008年末在任人员提供,届时如有变动,再统一更正。

  ⑶重要奖项:全市及各行业、各县区历获全国、全省重要奖项人员名录。

  ⑷重要命名:全市及各行业、各县区历获全国、全省重要命名名录。

  ⑸重大成就:全市及各行业、各县区历获国家、省部级鉴定通过的重大科研成果、建成的重大建设项目等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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