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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评价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

  6.危险物品经营单位、零售网点(有固定经营场所)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收费标准:
  (1)危险化学品、爆炸危险原材料、烟火剂、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药品5吨以下,雷管、导爆管1吨以下)二级批发销售公司安全评价收费标准5000-10000元;
  (2)危险化学品、爆炸危险原材料、烟火剂、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零售点安全评价收费标准3000-5000元;
  (3)油漆、涂料、农药等危险化学品零售点安全评价收费标准1000-2000元。
  (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收费标准(见表8)

  表8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收费标准     生产规模

矿山种类

5万吨

以下

5-20

万吨

20-50

万吨

50-90

万吨

90万吨

以上

地下矿山

3-5

5-7

7-9

9-12

12-15

露天矿山

2.5-4

4-5.5

5.5-7

7-10

10-12

矿山附属选矿厂

1-1.5

1.5-2

2-3

3-4

4-5

矿山尾矿库

2-3

3-5

4-6

5-8

8-10

采石场(含砖厂)

1-1.5

1.5-2

2-2.5

2.5-3

3-3.5

其它矿山

收费标准     生产规模

矿山种类

1万M3

以下

1万M3

以上

3万M3

 以下

3-10万M3

10万M3 

以上

粘土矿

1

2

 

 

 

砂石料、石灰石、石材矿山

 

 

2

3.5

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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