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品粮库存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中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陇南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曹成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赵文博、市粮食局局长李正祥、市发改委副主任胡继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陇南市分行、中储粮陇南直属库为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立办公室,由李正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工作保障组,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市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领导小组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
(二)各县(区)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8〕118号文件和《2009年甘肃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县(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上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工作,并落实与粮食清仓查库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