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华洁环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辆环卫专用车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58号)
龙岩华洁环卫机械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准环卫专用车生产项目的请示》(龙华环机[2009]第6号)及委托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院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和龙岩市经贸委关于该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龙经贸发展[2009]9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改委《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新型专用车,服务于城市市容市貌清洁和环境改善,满足城市垃圾中转和医疗废物转运的市场需求,原则同意建设年产1000辆环卫专用车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龙岩华洁环卫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006万元,其中巫太煌占50%,张日荣占50%。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企业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征地,新建专用车总装车间,扩建焊装车间,新增建筑面积2613平方米;添置下料、焊接、机加工等生产研发设备53台(套)及检测试验设备、工装夹具等,喷涂由开发区外企业承担;完善公用配套工程;选用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轻型货车底盘,形成年产1000辆环卫专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密封自卸式垃圾车、微型自卸式垃圾车和摇臂式垃圾车)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4.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2000万元,即利用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7.14%。
五、项目应依托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签订的技术协作协议,确保提供生产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新产品的开发支持;并用好本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增强自主开发能力,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
六、项目建设应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和技术先进产品,降低能耗。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