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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11号)


税局、市地税局:

  根据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市级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征管,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目标任务。

  二○一○年二月六日

  巴中市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任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预算数

增值税

902

营业税

5,300

企业所得税

920

其中:国税企业所得税

240

地税企业所得税

680

个人所得税

763

其中: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13

     地方个人所得税

750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5

房产税

220

印花税

95

城镇土地使用税

190

土地增值税

300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110

契税

620

税收收入合计

10,395

其中:国税小计

1,155

地税小计

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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