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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乌龙茶摇青机等八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乌龙茶摇青机等八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闽经贸函机电〔2009〕22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我省乌龙茶加工设备的发展,保证农机推广鉴定有据可依。由我委组织专家,按照乌龙茶加工的技术和工艺等方面要求,制定了《乌龙茶摇青机》DB35/T886-2009、《乌龙茶做青环璄控制设备》DB35/T887-2009、《燃气茶叶杀青机》DB35/T888-2009、《乌龙茶速包机》DB35/T889-2009、《乌龙茶包揉机》DB35/T890-2009、《乌龙茶松包筛未机》DB35/T891-2009、《茶叶烘焙机》DB35/T892-2009、《茶叶低温冷藏设备》DB35/T893-2009等八项地方标准,己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各乌龙茶加工机械生产企业,应按相应产品的地方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不低于地方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的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今后企业在产品制造、质量考核、交验货的依据。
  各乌龙茶加工机械生产企业,在执行乌龙茶摇青机等八项地方标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标准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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