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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68号)


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们关于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所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企业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莱茵新城Ⅰ幢2层;
  三、法定代表人:王进文,身份证号码352201196807110013;
  四、注册资本:30万元;
  五、经营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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