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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9]26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第六届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定于2009年5月18日在福州开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5月18日-22日,福州(金山)展览城F馆。
  二、报到时间
  5月17日全天。参加5月17日晚上预备会的同志,应在17日17:30时前报到。
  三、报到地点
  (一)厦门、漳州、泉州市代表团在福建省台湾饭店。
  (二)三明、龙岩、宁德市代表团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
  (三)莆田、南平市代表团在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
  四、参会对象
  (一)各设区市代表团。包括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领导各1名、有关科长各1名;各县(市、区)经贸局领导各1名。
  (二)重点签约项目双方客商各1名。
  (三)各代表团邀请的重点客商。
  五、各组团单位配合事项
  (一)会前有关筹备事项
  1、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协助邀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5月18日下午15:00-15:30时在福州(金山)展览城E馆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的签约仪式,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10日前告知组委会办公室。
  2、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通知签约项目的双方企业代表按时参加签约仪式,并准备好签约合同或协议书(一式两份)和签约人名单,于5月17日前交大会组委会项目组,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签约。
  3、5月18日下午15:40-17:10在福州(金山)展览城E馆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重点项目推介会。各设区市代表团重点项目推介发言限时5-7分钟,主要内容为本设区市参加本届商贸投洽会的项目特点与类型介绍;重点选择3个项目进行推介(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建设内容与规模、总投资、合作方式、合作条件、前期进度、项目负责、优惠政策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重点推介项目相关材料及发言人名单,请于4月30日前送交大会组委会项目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以便汇总编辑统一印刷。推介会发言材用A4纸、标题用2号黑体、单位、时间用3号楷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编排,并在第一页左上角分两行(4号,黑体)打上“第六届福建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项目推介材料”字样。邮件请发送到省经贸委商业处邮箱:syc87801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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