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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的通知

  大会组委会安排我省16个展位,展位按申请数量和时间先后由省组团办统一进行安排。每个3×3㎡标准展位大会组委会收费3980元/展期,展位设施包括3面展墙、1张洽谈桌、3把椅子、两只日光灯或射灯、地毯、220V/500W电源插座及统一制作楣板。省经贸委将对参展企业给予每个展位补助2980元。参会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参展参会报名
  1、由各设区市组织企业填写《参展企业报名表》、《参会企业报名表》,并将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参展展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1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福建食品工业协会。
  2、报名联系方法:
  单位:福建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湖滨大厦110号六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04474    电话/传真:0591-87547915
  联系人:谢晓翔      电子邮箱:87504474@163.com
  (三)参展结算
  参展单位在得到组团单位确认后,请于5月20日前将展位费汇入以下账号。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款单位:福建食协咨询服务中心
  账  号:81121104580809100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西湖分理处
  (四)布展要求
  整体布展由省团统一设计布置,标准展位内由企业自行布置。
  1、布展时间:
  2009年6月13-15日,每日8:00-17:30。布展期间如需加班的,请于当天15:00前向现场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时间最迟至当晚12:00。布展工作须在6月15日12:00时前完成。
  2、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特装展位的高度不超过5米。如需特装或拆除间隔板等特殊要求,请予5月10日前与福建食协咨询服务中心联系。
  (五)参展要求
  1、时间:2009年6月16-18日,每日8:30-16: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各企业的参展参会证件,由各市统一到省组团办公室会务组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各参展企业一律凭证入场参展和交易,不得随意转借证件,如有丢失不再补发。
  3、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
  4、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成交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前报组团单位。
  (六)撤展要求
  6月18日16:00起开始撤展。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6月18日15:00组委会现场办公室开始办理出门证。
  (七)展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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