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组委会安排我省16个展位,展位按申请数量和时间先后由省组团办统一进行安排。每个3×3㎡标准展位大会组委会收费3980元/展期,展位设施包括3面展墙、1张洽谈桌、3把椅子、两只日光灯或射灯、地毯、220V/500W电源插座及统一制作楣板。省经贸委将对参展企业给予每个展位补助2980元。参会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参展参会报名
1、由各设区市组织企业填写《参展企业报名表》、《参会企业报名表》,并将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参展展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1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福建食品工业协会。
2、报名联系方法:
单位:福建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湖滨大厦110号六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04474 电话/传真:0591-87547915
联系人:谢晓翔 电子邮箱:87504474@163.com
(三)参展结算
参展单位在得到组团单位确认后,请于5月20日前将展位费汇入以下账号。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款单位:福建食协咨询服务中心
账 号:81121104580809100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西湖分理处
(四)布展要求
整体布展由省团统一设计布置,标准展位内由企业自行布置。
1、布展时间:
2009年6月13-15日,每日8:00-17:30。布展期间如需加班的,请于当天15:00前向现场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时间最迟至当晚12:00。布展工作须在6月15日12:00时前完成。
2、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特装展位的高度不超过5米。如需特装或拆除间隔板等特殊要求,请予5月10日前与福建食协咨询服务中心联系。
(五)参展要求
1、时间:2009年6月16-18日,每日8:30-16: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各企业的参展参会证件,由各市统一到省组团办公室会务组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各参展企业一律凭证入场参展和交易,不得随意转借证件,如有丢失不再补发。
3、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
4、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成交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前报组团单位。
(六)撤展要求
6月18日16:00起开始撤展。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6月18日15:00组委会现场办公室开始办理出门证。
(七)展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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