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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省节能办关于2008年度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下达2009年度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的通知

福建省经贸委、省节能办关于2008年度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下达2009年度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9〕27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各电力企业2008年度能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2009年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的有关事项通知:
  一、2008年度电力企业能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2008年度全省火电供电煤耗完成目标值339克/千瓦时,实际完成330.7克/千瓦时,比目标值低8.3克/千瓦时,各发电企业能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考核对象2008年目标值(克/千瓦时)2008年实际完成值(克/千瓦时)
全省火电339330.7
后石电厂316.5313.6
宁德电厂316.5310.0
可门电厂316.5315.4
江阴电厂/310.0
华能电厂328325
嵩屿电厂339.5335.9
湄洲湾电厂328331.4(未完成)
南埔电厂334.5333.0
龙岩坑口电厂373370.7
邵武电厂365381.8(未完成)
永安电厂427423.8
漳平电厂427420.0
漳平二厂427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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