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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鸿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鸿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75号)


福建省鸿安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9楼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12楼1203、1205室。
  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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