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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建瓯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建瓯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79号)
福建省建瓯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司法定代表人由杨佩兰变更为张志宏,原股东杨佩兰将所持有的50%股份转让给杨佩钦。
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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