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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9〕308号)
南平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报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发电量并入省网的请示》(南经贸审〔2009〕101号)已收悉。邵武市晒口水电站总装机410千瓦,项目已经邵武市发改局审查批复(邵计〔2006〕77号)。鉴于电站所在地属省电网覆盖区,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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