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9〕308号)


南平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报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发电量并入省网的请示》(南经贸审〔2009〕101号)已收悉。邵武市晒口水电站总装机410千瓦,项目已经邵武市发改局审查批复(邵计〔2006〕77号)。鉴于电站所在地属省电网覆盖区,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邵武市晒口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