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推进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健全旅游服务标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确保顾客安全舒适,把陇南旅游品牌叫响全国,推向世界。
(五)积极实施建立打击假冒劣产品长效机制,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打假治劣活动,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严把产品出厂关、市场准入关、市场流通关,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工作目标
(一)全市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农牧局)
(二)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确保贸易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质监局)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确保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5%以上。(责任单位:质监局)
(四)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数量1户。(责任单位:质监局)
(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力争全市主要工业企业“采标”企业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质监局)
(六)精心培育名牌产品,力争创甘肃名牌产品达到3个。(责任单位:质监局)
(七)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认证数量达到5个以上。(责任单位:农牧局)
(八)提高工程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
(九)旅游行业全面推行旅游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完善旅游地方标准体系。(责任单位:旅游局)
(十)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活动,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旅游局、文明办;参与单位:交通局、卫生局、商务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行)
(十一)在陇南市行政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参与单位: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农牧局、质监局、公安局)
四、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