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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四)全面落实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三、突出关键环节,深化专项整治

  以食品质量安全和建材产品质量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的专项整治,重点做好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强化农产品污染源头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全面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农村边远地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并与之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秩序。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

  (四)强化对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水泥、烧结砖、钢材、门窗等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确保全市灾后重建和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

  (五)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以农村食贸市场,餐饮单位和近郊农村的“农家乐”为重点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工地和托幼机构内的食堂和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落实并增加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产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今年市县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通过不懈努力,做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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