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陇南相关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兰州海关、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3月20日下午全国、全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整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和省上的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性功能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标
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国家7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非常及时,很有必要。省上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