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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陇南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陇南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市各类重大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的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在试卷接运送、保管、考试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和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承担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及其他考试项目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事件分类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实际及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重大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命题质量、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实施、网络信息4大类。

  1.5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以人为本、依法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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