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09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市列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共确定市列重点工业建设项目40个,总投资42.17亿元,其中新建32个,总投资27.53亿元,续建8个,总投资14.64亿元。为做好2009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市列40个重点项目涉及我市有色冶金、建材、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推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带动作用,因此,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业工作的核心来抓,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责任制,明确主抓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并作为干部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评比。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工业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汇报,以加强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如期顺利推进。
三、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扶持力度。
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甘肃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及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2009年陇南市工业发展基金将重点支持市列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同时,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和衔接,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为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各县(区)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核实填报有关统计数据,如实反映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