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发挥控制考核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领导有力、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推动各方面履行职责到位。(2)不断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以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为重点,加大问责制,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力度,把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始终,切实加强从源头管控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和技术支撑落后等问题。(3)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落实风险抵押金、建立工伤保险、实行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现行经济政策,及时检查和督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二项治本之策,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准入、财政补贴、政府投资等方面,采取更多、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生产政策治本、源头治本。(4)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着手制定《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电石、铁合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立各类园区安全规划安全评估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5)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步设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五、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