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三废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92号)
南平市经贸委:
你委南经贸审[2009]116号文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三废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在原厂区内,建设1台60吨/小时三废流化混燃炉,综合利用生产过程的废渣、废灰、废气,配套6000k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应于2010年底前拆除原有3台能耗高的锅炉(分别为10吨/小时、15吨/小时、20吨/小时)及原吹风气余热锅炉1台。
二、项目总投资515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12.98万元(含建设期利息93.65万元),流动资金142.22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803.97万元,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