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灾后重建建材物资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灾后重建建材物资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灾后重建建材物资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保证水泥、钢材、煤炭等建材物资供应,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工作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协调
建材物资供应在陇南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各县、区重建办及重点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及时汇总各类建材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预先向各建材直供单位提交为保障供应提供依据。
二、供应对象
关于灾后重建所需的钢材、煤炭、水泥等大宗物资的采购,根据省、市协调安排,由酒钢集团、中材集团、祁连山集团、省煤炭总公司等大型企业向陇南优惠供应优质钢材、水泥、煤炭等急需建材物资,并保证优先供应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政工商等各类重点项目。农村灾后重建由当地乡及乡以上政府统一代办采购的也可以给予同等优惠。
三、交易流程与结算方法
具体办理程序为:施工企业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需求计划,主管部门汇总各施工单位需求计划,统一与建材直供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单位须给予优惠价格(钢材线棒和板卷产品在当期市场价格基础上优惠40和60元/吨,其他建材优惠幅度待定),并根据用户计划和要求组织发货,具体运送方式、交货地点、价格与资金结算等内容由供需双方洽谈确定。
四、信息发布
建材供货方根据省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合理报价;市物价局对主要建材价格实行一天一报制度,并在《甘价网》、《陇南价格网》、《陇南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定期发布建材市场物价行情,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的建材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