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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3.抽查若干例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病例资料,查看管理、随访、健康指导、转诊等工作记录。

4.核查居民健康档案,检查血压、血糖检测记录。
  5.核查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首诊测血压率、规范管理率、规范化建档率、健康体检率、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等。

6.入户询问患者。

31.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3按照规范为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1.4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每年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5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2.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5.5

 

32.1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1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32.2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32.3分城乡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

0.5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32.4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

0.5

32.5分城乡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0.5

32.6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2.7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

0.5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32.8分城乡2型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0.5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

 

 

33.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任务

1

 

 

33.1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全面评估。

0.6

随访记录资料不完整扣0.1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康复指导记录不完整扣0.1分。未开展全面评估扣0.1分。

抽查病例,查阅管理服务记录,要求按时随访,填写内容真实,有康复指导记录;查看转诊记录和随访情况。

33.2组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委会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工作记录完整。

0.4

未组建基层管理网络不得分,未建立工作机制扣0.1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0.1分。

查阅组建网络和机制的有关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

34.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1

 

 

34.1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0.3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抽查病例,查看健康档案和管理服务记录,核查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显好率,入户核实。

34.2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0.5

34.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

0.2

达到60%得满分;低于6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综合评价

(20分)

35.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6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6分。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30户。按照拟定的调查问卷,走访居民家庭,服务机构内随机访谈;赴机构、政府等实地察看公示情况,检查公示记录。与各类人群入户调查统筹进行。

3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2

根据服务提供的方便、快捷方面存在的问题酌情扣分。

37.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知晓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8.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5

满意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9.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4

服务利用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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