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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查居民健康档案,检查血压、血糖检测记录。 5.核查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首诊测血压率、规范管理率、规范化建档率、健康体检率、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等。
6.入户询问患者。
31.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3按照规范为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1.4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每年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31.5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32.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5.5
32.1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32.2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32.3分城乡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32.4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
32.5分城乡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32.6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32.7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
32.8分城乡2型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
33.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任务
33.1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全面评估。
0.6
随访记录资料不完整扣0.1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康复指导记录不完整扣0.1分。未开展全面评估扣0.1分。
抽查病例,查阅管理服务记录,要求按时随访,填写内容真实,有康复指导记录;查看转诊记录和随访情况。
33.2组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委会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工作记录完整。
0.4
未组建基层管理网络不得分,未建立工作机制扣0.1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0.1分。
查阅组建网络和机制的有关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
34.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34.1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0.3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抽查病例,查看健康档案和管理服务记录,核查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显好率,入户核实。
34.2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4.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
0.2
达到60%得满分;低于6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综合评价
(20分)
35.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6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6分。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30户。按照拟定的调查问卷,走访居民家庭,服务机构内随机访谈;赴机构、政府等实地察看公示情况,检查公示记录。与各类人群入户调查统筹进行。
3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根据服务提供的方便、快捷方面存在的问题酌情扣分。
37.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知晓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8.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5
满意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9.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4
服务利用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