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一、
组织管理
(16分)
| 1.服务机构人员配备
| 5
|
|
|
1.1配备1名专职健康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各类服务人群建档人员,人员资质、条件符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1.5
| 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0.5分,未明确建档人员扣0.5分,人员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 查阅服务机构人员分工文件,与服务机构领导、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等人员访谈。
|
1.2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
| 0.8
| 未配备专业人员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无专人负责每村扣0.1分多扣3。
|
1.3各项目服务人员配备符合专业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 2.7
|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意见》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配备,不符合要求扣0.3~2.7分。
|
2.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 3
|
|
|
2.1设置健康档案室或专柜,面积、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符合保存、完整、安全等要求。
| 1
| 档案室或专柜面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
| 服务机构档案室现场察看,核查设施、设备情况,与有关人员访谈。
|
2.2设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应设宣传专栏,配备必要的设备。
| 0.7
| 无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不得分,设备每缺一项扣0.1分。站/嘎查村无宣传专栏、每缺一项设备每村各扣0.1分,扣完为止。
|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2个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现场察看,与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访谈。
|
2.3各项目服务设施、设备条件符合要求。
| 1.3
| 见各项目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缺一项扣0.1分。
| 现场核查设施设备,与有关人员访谈。
|
3.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 3
|
| |
3.1健康档案统一编码,录入、保存、保管与管理工作制度、责任明确;各专业人员建立、使用健康档案工作制度、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 1
| 健康档案编码、管理责任制度不明确扣0.1~0.5分;各专业人员任务分工不明确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专业人员责任制度资料,与管理人员、建档人员访谈。
|
3.2 落实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 1
| 无包干责任制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0.8分。
| 查阅责任制度资料,与健康教育负责人员访谈核实。
|
3.3落实各项目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与管理流程等工作责任制度。
| 1
| 无工作责任制度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 查阅各项目工作制度文件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现场察看。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一、
组织管理
(16分)
| 4.健全并落实信息管理制度
| 3
|
|
|
4.1随访、就诊各项服务记录归档及时、完整,电子健康档案录入、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符合要求,每一份档案应在三日内完成录入。
| 1
| 归档不及时、不完整扣0.1~0.5分;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每份各扣0.1分,扣完为止。
| 抽查30份健康档案,浏览检查服务数量、内容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
|
4.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各项目信息管理,配备必备的信息管理设备,与嘎查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制度。
| 1
| 未配备信息管理人员扣0.1~0.5分;无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条件各扣0.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各项目信息资料和信息沟通反馈资料、与信息管理、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和计生、妇联有关人员访谈。
|
4.3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各项目信息,建立完整的活动记录和工作档案;落实服务与管理信息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反馈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建议等。
| 1
| 未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项目信息扣0.1~0.5分,无完整的活动记录、工作档案每缺一项内容扣0.1分,未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向下级反馈各扣0.1分,内容不具体扣0.1~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信息管理制度文件、信息汇总分析资料,与有关责任人了解,与上级和下级有关部门、机构核实。
|
5.制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 2
|
|
|
5.1围绕“健康素养66条”和辖区居民、重点人群主要健康问题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 2
| 无计划不得分,计划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0.1~1分,落实不到位扣0.1~1分。
| 查阅项目工作计划、健康档案和开展活动记录资料,了解实施情况,与服务对象核实。
|
二、
经费使用管理
(7分)
| 6.合理规范地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 3
|
| |
6.1实施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专帐,账目清晰,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补助标准,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 1.5
| 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不明确各扣0.1~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1~1.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有关登记与账目,与资金使用管理人员访谈,与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核实。
|
6.2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使用进度与活动进度一致。
| 1.5
| 使用不合理扣0.1~1.2分,进度不一致扣0.1~0.3分。
|
7.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
| 4
| | |
7.1实施项目经费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 1
| 责任不明确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1分。
| 查阅经费管理制度文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通报记录等资料,查阅绩效工资发放凭证,与资金管理人员访谈,与监督检查人员和对象访谈,与服务机构和人员核实.
|
7.2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经费管理、使用和奖惩情况。
| 1.5
| 未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分,未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扣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1 分。
|
7.3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服务数量、质量、效率与年度考核、工资分配、奖惩和职务任免挂钩。
| 1.5
| 未实施绩效工资,落实不到位、不合理酌情扣0.1~1分,未与职务任免、奖惩挂钩扣0.5分。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三、
考核评估
(7分)
| 8.实施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 4
| | |
8.1实施项目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内容、标准、方法、程序、频次符合要求。
| 1.5
| 无自评不得分,评估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不符合要求扣0.1~1分,少一次扣0.5分。
| 查阅考核评估制度文件资料、现场考核评估记录资料,与评估人员访谈。
|
8.2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每年至少评估两次。
| 1
| 少一次扣0.5分。
|
8.3根据居民知晓情况和满意度综合衡量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与绩效工资挂钩。
| 1.5
| 未以居民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衡量服务每项扣0.4分。未与工资挂钩扣0.3分。
| 查阅考核评估资料,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有关人员核实。
|
9. 实施考核评估总结和反馈
| 3
|
|
|
9.1现场总结、反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 0.5
| 无现场反馈不得分,无问题和解决办法各扣0.25分。
| 查阅考核评估总结反馈资料,与被考核评估机构相关资料核对、人员核实。
|
9.2 两周内完成正式双向反馈、通报。
| 0.5
| 未正式反馈不得分,不及时扣0.3分。
|
9.3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0.5
| 根据问题解决情况扣0.1~0.5分。
|
9.4定期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估结果、项目实施进展、服务覆盖情况等,征求群众意见。
| 1
| 未公示考评结果不得分,公示次数、内容、范围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 查阅满意度调查资料、公示资料,服务对象访问,服务机构现场考察。
|
9.5根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意见实施综合评估,并有改进举措。
| 0.5
| 未鼓励参与不得分,不到位扣0.1~0.5分。
| 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有关人员访谈、核实。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一)健康档案项目服务任务和年度目标
| 8
| | |
10.完成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任务和年度目标
| 3
|
| |
10.1分城乡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信息卡发放率与建档率一致性。
| 1
| 建档率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记录不完整扣0.1分,每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信息卡发放率较建档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100份居民健康档案,其中重点人群各至少10份,统计规范化建档率,核查规范性。
每个社区/乡镇共入30户核实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真实性。
|
10.2 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城市社区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建档率。
| 2
|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记录不完整扣0.1分,每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扣完为止。
|
11.完成使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任务和年度目标
| 2
| | |
11.1各项目服务记录表单全部纳入健康档案统一管理,记录补充更新及时性、完整性达到80%。
| 1
| 服务记录未纳入健康档案,每缺一项扣0.05分;记录补充更新不及时、不完整每发现1例各扣 0.05
| 抽查若干份健康档案,入户核实,与健康档案使用、管理有关人员访谈、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
| 分,扣完为止。
| 核实。
|
11.2随访、就诊服务时调取和查阅健康档案。
| 0.8
| 未调取查阅健康档案不得分。
|
11.3健康档案统一编码正确性。
| 0.2
| 未统一编码、编码使用错误每发现1例扣0.05 分。
|
12.实施居民健康管理
| 2
| | |
12.1有半年、年度针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分析报告,有重点,并逐级报告。
| 1
| 无半年、年度分析报告各扣0.5分;无重点、针对性各扣0.25分;无针对问题的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扣0.3分;未实施针对性干预扣0.5分;无效果评价扣0.2分。
| 抽查若干份健康档案、健康问题分析报告,干预活动文件资料;统计服务记录表单数据,核算相关指标;服务机构现场、入户与服务对象核实
|
12.2制定实施针对问题的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实施针对性干预和效果评价。
| 1
|
13.完成培训与技术指导任务和年度目标
| 1
|
| |
13.1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要求,合格率达到85%以上。
| 0.5
| 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培训内容和对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查阅培训资料;与健康档案建立、使用、管理人员访谈、核实。
|
13.2完成对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
| 0.5
| 未按计划完成指导任务不得分,指导未发现问题不不得分,未提出改进意见扣0.3分。
| 查阅技术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资料,与被指导对象核实。
|
(二)健康教育
| 6
| | |
14.完成健康教育项目年度目标
| 1
|
|
|
14.1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
| 1
| 每项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1分,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
|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户居民,问卷调查居民知晓情况,核实服务情况。
|
15.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 1
|
| 服务机构现场和抽查村现场察看,了解资料发放情况,查阅活动记录;入户访谈了解。
|
15.1免费发放的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放置或张贴于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
| 0.2
| 资料少于7种不得分,居民可及性差,不在规定区域扣0.1分。
|
15.2正常接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
| 0.2
| 未循环播放视听传播材料不得分,不在规定区域不得分,内容无针对性不得分。
|
15.3宣传栏不少于2个,站/嘎查村不少于1个,每栏面积≥2平方米,服务对象可及,宣传栏及内容醒目,距地面1.5~1.6米高。
| 0.2
| 无宣传栏不得分,少1个扣0.1分;面积≤2平方米扣0.1分,不可及、不醒目、高度不够扣0.1分。
|
15.4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专栏内容。
| 0.2
| 专栏内容未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扣0.1~0.2分。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15.5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站/嘎查村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 0.2
| 宣传栏内容年度更新每少1次扣0.05分,站/嘎查村内容年度更新每少1次扣0.05分。
| |
16.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次数、人数
| 2
| | |
16.1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
| 1
| 每少1次扣0.2分。入户核实,每发现1名已参加活动居民不了解相关内容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单项活动计划、总结资料,入户核实。
|
16.2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举办健康讲座,每月讲座不少于1次。
| 1
| 每少1次扣0.1分。入户核实每发现1名已参加讲座居民不了解相关内容扣0.1分。
|
17.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 1
| | |
17.1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8学时;乡村医生、社区服务站人员培训覆盖率、合格率符合年度目标要求。
| 0.5
| 培训每少1学时扣0.1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1~0.5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每低于年度目标5个百分点各扣0.1分。
| 查阅培训资料,接受培训人员访谈、考核。
|
17.2参与村级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
| 0.5
| 每发现1个村未实施村级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扣0.2分;未参与村级健康教育活动每村扣0.1分。
| 查阅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资料,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有关人员了解。
|
18.实施效果评价
| 1
|
|
|
18.1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效果评价。
| 0.5
| 未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活动、未开展实施效果评价不得分。
| 查阅资料、健康档案、计划等资料,入户走访、了解。
|
18.2根据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制定活动计划。
| 0.5
| 未根据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制定活动计划不得分。
|
(三)儿童保健
| 6
| | |
19.完成儿童保健项目年度目标
| 3
|
|
|
19.1.分城乡《母子保健手册》建册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 3
| 每项指标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 查阅儿童保健服务记录资料,统计核对,入户核查服务覆盖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0~3岁儿童家庭。
|
20.落实服务与质量要求
| 2
|
| |
20.1每次接诊或随访填写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单,及时归档,《母子保健手册》交家长保管。随访时间与预防接种相衔接。
| 0.5
| 接诊或随访服务未填写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单、母子保健手册,未及时归档每发现1例各扣0.1分;未根据儿童情况安排随访,每发现1例扣0.1分,扣完为止。
|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份儿童健康档案核查。
|
20.2随时查阅儿童健康档案,确定随访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随访服务。
| 0.5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20.3实施体弱儿专案管理,预防接种禁忌症评估。
| 0.5
| 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 查阅体弱儿专案管理资料,预防接种评估资料,入户核实。
|
20.4落实儿童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
| 0.5
| 儿童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未落实,运转不畅扣0.1~0.5分。
| 现场核查运转情况,入户核实。
|
21.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 1
|
|
|
21.1落实儿童保健服务和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
| 1
| 未实施岗位培训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
|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儿童保健服务人员、培训机构核实。
|
(四)完成孕产妇保健项目任务和年度目标
| 6
| | |
22. 孕产妇保健服务覆盖情况
| 3
|
|
|
22.1孕早期《母子保健手册》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符合率。
| 1.5
| 每项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低于目标5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 查阅孕产妇保健项目服务记录资料,核查服务覆盖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孕产妇家庭,核实服务提供的真实性。
|
22.2各项指标(真实性)符合率。
| 1.5
|
23.落实服务与质量要求
| 2
|
|
|
23.1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孕产妇健康档案使用率、正确率。
| 0.5
| 接诊或随访服务时未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单、未及时归档每发现1例扣0.1分;未根据孕产妇情况安排随访,每发现1例扣0.1分。
| 查阅孕产妇健康档案和保健服务记录资料,了解健康档案使用情况,使用正确性、服务记录补充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孕产妇家庭了解核实。
|
23.2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单,补充完善服务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
| 0.5
|
23.3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 0.5
| 未使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扣0.1~0.5分。
| 与孕产妇了解核实。
|
23.4孕产妇转诊、急诊、急救网络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
| 0.5
| 孕产妇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未落实,运转不畅扣0.1~0.5分。
| 现场核查运转情况,入户核实。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24. 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 1
| | |
24.1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
| 1
| 未实施岗位培训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
|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访谈了解,与实施培训机构核实。
|
(五)完成老年人保健项目年度任务和目标
| 4
| | |
25.提供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服务
| 1.5
|
|
|
25.1按照《规范》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等。
| 0.5
| 体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0.1~0.5分。
| 查阅若干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
|
25.2每年进行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分类给予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纳入相关疾病人群管理。
| 0.5
| 未评估不得分,评估内容不符合规范扣0.1~0.3分;记录资料不完整扣0.2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
| 查阅健康档案和相关服务记录。
|
25.3根据老年人健康情况实施跟踪管理。
| 0.5
| 未实施跟踪管理不得分,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 查阅跟踪管理记录。
|
26.完成年度目标
| 2.5
|
| |
26.1 分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规范化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 1.5
|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 查阅65岁及以上人口登记册、若干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和服务记录家庭,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户老年居民,核查管理率和服务情况。
|
26.2 健康体检表内容完整,有连续记录。
| 0.5
| 体检表内容、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
26.3落实老年人保健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人员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
| 0.5
| 未实施岗位培训制度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内容、对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老年人保健服务人员访谈了解,与实施培训机构核对。
|
(六)免疫规划
| 6
|
| |
27. 提供免疫规划项目服务
| 2
| | |
27.1 为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建证(卡)率达到100%。
| 1
| 低于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儿童登记簿、接种证(卡)、工作记录、统计资料等;随机访问儿童家长,核对接种证卡等资料,核查建证(卡)率。现场查看留观情况。
|
27.2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记录完整。
| 0.8
| 未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且无工作记录者扣0.3分;未按要求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且无工作记录扣0.5分。
| 查阅登记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等工作记录。
|
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27.3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进苗、储存、运输、报废疫苗,工作记录完整。
| 0.2
| 未建立管理制度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 查看疫苗管理登记,核对某种疫苗储存数与登记数,查看冰箱温度记录。
|
28.完成年度目标
| 4
| | |
28.1辖区0~6岁儿童原“六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定期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 2.5
|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未开展查漏补种扣0.5分。
|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受种儿童监护人。
|
28.2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出血热发病高发地区重点人群(16~60周岁)全程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发生炭疽疫区高危人群疫苗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
| 1.5
|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未普及接种各扣0.5分(出血热高发地区或炭疽疫区得1分,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者加0.5分,如低于70%,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被接种人群。
|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 3
| | |
29. 完成传染病报告处理项目任务
| 0.6
|
| |
29.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
| 0.3
| 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扣0.15分,网报未正常运行扣0.15分。
| 查阅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传染病登记报告资料,查看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情况。
|
29.2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工作记录完整。
| 0.3
| 未按要求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不得分,无工作记录扣0.2分。
| 查阅现场疫点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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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年度目标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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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达到100%。
| 2
| 低于90%各扣0.5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如低于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暴发疫情处理率低于100%不得分。
| 抽查若干份传染病报告资料,核查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资料。查看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登记及转诊记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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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
| 0.2
| 漏报一例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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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0.2
| 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时间、频度和质量等,酌情扣分。
| 查看督导服药记录,抽查3~5例病人,深入病人家庭,询问治疗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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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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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 (八)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 9
| | |
31.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服务
| 3.5
| | |
31.1 实施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每年在其第一次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 0.5
| 未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不得分,发现1例35岁以上就诊患者未测量血压扣0.1分。
| 1.现场查看免费血压监测点。
2.查阅门诊登记和规范化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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