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3、深入开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行业内生产事故,加强警示教育;
5、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商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业绩考核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各级内贸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三项”行动贯穿本地区商贸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时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根据当地政府对开展“三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商贸行业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自查自纠,治理安全隐患(今年6月至7月中旬以前)
各级内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商贸企业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结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8〕248号)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经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8〕289号)以及《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闽经贸函商业〔2008〕536号)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对自身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好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今年7月至10月)
1、各级内贸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有关商贸企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上级检查组,对辖区内有关商贸企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配合当地工商、公安、物价等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以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看一次专题片、搞一次安全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等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在全省商贸行业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