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指导督促商贸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9〕363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09〕70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初至12月在全省组织有关商贸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现将我委《关于印发指导督促商贸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内有关商贸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蒋爱民、马国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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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关于指导督促商贸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09〕70 号)精神,结合有关商贸企业的实际,指导督促全省有关商贸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有关商贸企业”是指商场、市场和相关宾馆、饭店。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指导督促企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防火、防踩踏、防灾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一般事故较往年有明显下降,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促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行动内容
各级经贸部门配合本级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指导、督促有关商贸企业认真、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着重指导督促对象企业配合开展以下行动:
(一)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