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09年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09年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经贸职改[2009]6号)


各设区市职改办、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
  经研究, 2009年省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0月份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科技普及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科技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1、省直厅、局、总公司或所在设区市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件无效。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各1份。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
  5、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1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申报要提供4篇),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一致;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1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作为送审的论文(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应复印一式2份,并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6、省属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外语成绩证书复印书1份或免试审批表2份。
  7、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8、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