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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人:刘学智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立项、申报和资金的争取,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实施。2、市水务局负责农田水利、人饮工程的设计、规划及方案的编制和水利、人饮工程的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和人饮工程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3、市农牧局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区土地界定、土地使用规划编制,负责项目区土地整理和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的登记办理工作,负责落实土地整理项目资金。5、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编制生态移民总体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移民区扶贫规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干道路、巷道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工程实施,负责落实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7、中卫供电局负责供电工程的规划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8、市规划管理局负责总体规划的测绘,负责农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场所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及住宅施工图设计,负责落实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9、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农田林网、村庄绿化、相关后续产业的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退耕地的调整和生态项目资金落实工作。10、兴仁镇政府负责移民安置区土地调整、调配工作,负责建设用水、用电、交通的协调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蒿川乡政府负责移民区住宅建设及质量监督,住宅及土地分配。负责村级活动场所、文化站、卫生室、商贸网点及广场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户各类自筹资金的收缴工作,做好农户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八、实施妇幼保健“五免一救助”。对城乡适龄青年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新生儿三种疾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先天性听力障碍)免费筛查、免费治疗,城乡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急救的产妇给予免费救助。

  责任领导:霍健明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马桂岚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卫生局负责于2月底前确定“五免一救助”范围、人员测算及收治医疗机构安排。2、及时落实“五免一救助”各项任务并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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