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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洛政〔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推进优势企业上市步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有利于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模快速扩张、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企业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财税增收、就业增加,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随着我国主板、中小板恢复新股发行,创业板开始运行,企业上市正面临大好机遇。但从我市实际情况看,还存在着对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扶持企业上市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力度不够,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在新一轮快速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和赶超动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努力开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企业改制上市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支持已上市企业实现增发再融资。加强协调服务,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带动我市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我市努力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力争每年有4-5家企业完成改制,逐步规范管理体制,提升经营业绩;力争每年有2-3家企业逐步达到上市条件,进入上市辅导和备案阶段;开展实质性申报工作,力争每年有1家企业通过国家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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