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件 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
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族给予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九件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制度》。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件 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每人每年15元。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一件 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教育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二件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2010年,进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四类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以上;进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教育局主办,市发改委、市残联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三件 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四件 城乡危旧房改造工程
包括7项:
第1项:农村危旧房改造。 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残联主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3项:廉租住房保障。(一)发放住房补助;(二)建设廉租住房。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