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九件 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和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
包括2项:
第1项: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武都区17辆,宕昌县6辆,文县10辆,康县4辆,成县6辆,徽县8辆,西和县13辆,礼县7辆,两当县7辆。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完善并推行乡村卫生院急救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统筹急救资源,保证急救工作正常开展。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件 新建“五保家园”152所和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包括2项:
第1项:新建“五保家园”152所。武都区33所,文县20所,康县28所,成县10所,徽县30所,西和县26所,两当县5所。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一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
包括2项:
第1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和质量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二)集中开展调味品(酱醋)、纯净水、豆制品、白酒等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对调味品、饮用水、豆制品、白酒等地产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围绕《
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