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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3)中央和省颁布的关于外交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

  (4)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召开全市性外事侨务工作会议;

  (5)涉及全市范围外事侨务工作政策、规定、制度的制定;

  (6)重大涉外突发性事件处置。

  2. 向中共洛阳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外侨办外交政策、外事规定及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2)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我市重要出访和重要外宾来访情况;

  (4)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5)提请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

  (6)需及时报告的其他外事工作。

  3. 部门沟通制度。

  积极发挥外事侨务工作的优势,主动加强与市直委、局、办、有关企业的沟通,提供相关经济贸易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服务。

  4. 市政府网站在线回复制度。

  (1)明确一人作为在线管理回复员。

  (2)在线管理员登陆“连线政府”网站,查看信息,发现涉及我办职责范围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下载、整理、登记、填写《洛阳市政府网站“连线政府”栏目回复处理笺》,送交有关领导。

  (3)根据领导的批示,对投诉、意见、建议3日内回复,做到及时、高效处置回复信息。

  5. 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提两转”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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