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央和省颁布的关于外交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
(4)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召开全市性外事侨务工作会议;
(5)涉及全市范围外事侨务工作政策、规定、制度的制定;
(6)重大涉外突发性事件处置。
2. 向中共洛阳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外侨办外交政策、外事规定及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2)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我市重要出访和重要外宾来访情况;
(4)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5)提请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
(6)需及时报告的其他外事工作。
3. 部门沟通制度。
积极发挥外事侨务工作的优势,主动加强与市直委、局、办、有关企业的沟通,提供相关经济贸易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服务。
4. 市政府网站在线回复制度。
(1)明确一人作为在线管理回复员。
(2)在线管理员登陆“连线政府”网站,查看信息,发现涉及我办职责范围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下载、整理、登记、填写《洛阳市政府网站“连线政府”栏目回复处理笺》,送交有关领导。
(3)根据领导的批示,对投诉、意见、建议3日内回复,做到及时、高效处置回复信息。
5. 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提两转”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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