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为我市对外经贸合作及科技文化教育交流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七)指导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的管理、服务和表彰等工作;协助上报、办理各类外国专家邀请函。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会审我市的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
(九)归口管理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港澳同胞、侨眷的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在对台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及接待工作。
(十)调查研究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受理和监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一)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我市的合法权益;拟定有关归侨、侨眷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和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及其内地的眷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机关党总支、首问服务科)
协助办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会务、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资料管理、信息、调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职工考勤、纪律、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