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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确保执法检查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的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地方各级政府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政府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严格督查、验收,在督查、验收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对督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问责。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符合15号令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严格数据报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报市政府(含抄报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情况及数据同时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3份,电子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报送内容除汇总数据外,还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一并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

  附件:洛阳市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 件:
洛阳市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按期完成,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项从事执法检查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执法检查情况的整理、汇总工作,做到人员、任务、责任和经费及设备保障“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应于3月2日前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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