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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拍卖行南平分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拍卖行南平分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87号)


福建省拍卖行:
  你们提出变更南平分行负责人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省拍卖行南平分行负责人由林章恩变更为刘菲。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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